星期二, 7月 07, 2009
How "DELL" you are?(下)模糊焦點與霧裡看花
Original Picture from: PCADV -「DELL記者會實況轉播」
DELL的價格烏龍事件至今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聲音,在前一篇有約略提到,在第一次的「全館折七千」事件,幾乎是形成了抱持著不同立場的兩造的互相角力,而第二次的事件更是引發了「卡神」楊蕙如提出台灣戴爾「詐騙個人資料的免費行銷」的訴訟說法,種種聲浪其實雖然是針對戴爾此次的出包事件而來,但是也並沒有可議之處,因此該用什麼樣的觀點來看待這次的事件,便成了一個有趣的課題。
在第一次的事件中,參與者被二分法分成了「聖人派」與「貪婪派」,「聖人派」指稱「貪婪派」不應利用企業漏洞大量下訂圖利,「貪婪派」則認為「聖人派」只不過是因為沒有下到訂單才自命清高。要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很簡單,即是「在商言商」,「道德」並不是適用來評判交易行為的標準,除非交易內容本身真正涉及了道德問題,好比說是販賣奴隸。企業標錯售價本應擔負起責任,在這個訊息快速流通的現今社會,要成為國際級的企業,行事標準理當也要提昇至國際級,你可以私底下痛罵這些在價格出錯的時候瘋狂訂購的民眾,但是改變不了出錯的事實,最好的方式就是避免出錯,當錯誤發生的時候也許你會想祈禱不要發生這麼嚴重的後果,但現實往往是事與願違。
「貪婪」本來就是人性的一面,如果沒有因為「貪婪」而踰越了法律的標準,任何人也沒有權力把自己的道德價值觀加諸在別人身上,更何況以這次的事件來看,真正「貪婪」的還可能是過度拉抬商品價格的企業本身,曾經有「聖人派」說:「企業在商言商,怎麼可能做虧本的生意出貨,緊咬著別人的錯誤求償,未免也太貪婪了。」很顯然的在看待企業主與消費者之間變成了兩套標準,企業不做虧本生意,難道消費者就理當吃虧?消費者就不想撿便宜?更何況會有今天「窮追不捨」的訴訟行為出現,除了「貪婪」,其實更大的原因是戴爾今天危機處理不當所造成的,我相信台灣戴爾若非只想守住獲益又不肯釋出誠意,及早認錯,也不會有今天的局面發生。毋寧說「聖人派」的言論是沒有下到訂單造成,我更相信「聖人派」只是想證明自己的價值觀或道德感比起其他人是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這也是另一種人性,通常我們稱它為「驕傲」。
而「卡神」所提出的「詐騙個人資料的免費行銷」,我想是為了炒熱話題的說法,因為這個說法其實沒有任何道理,舉例來說:論點一,為何戴爾沒有修改數量管制的機制?據我所知,戴爾經營的模式一直是下訂後生產,庫存並不在戴爾本身,而是在下游廠商,而且所有的網路訂單,都會經過確認訂單的步驟才成立,既然沒有所謂的庫存,訂單又不是即時成立,因此正常來說也不會需要控管機制,相對的以戴爾的批發銷售模式而言,有控管機制才是不合理的,當初提出相同疑問的消保官,想必也是因為不了解這一點。因此由戴爾沒有數量控管機制這一點來判斷標錯價格以騙取個人資料是不成立的。二來,戴爾經營的模式向來不是以個體戶為主,以這種方式所換取的個人資料,日後也絕對不會是成為戴爾忠實客戶的族群,換句話說,以這種方式獲取的個人資料,對戴爾本身並不具意義,因此也不應成為判斷戴爾以惡意手段獲取資料的根據。
其他還有一些有趣的說法,例如「戴爾網頁設計人員很糟糕」這很明顯的就是外行裝內行,如果網頁設計人員可以為此負全責的話,那麼未免把經營一個公司看得太過簡單了,一個國際級的企業網站,不會是只有網頁設計人員參與,從前端到後端所牽涉的流程很廣,何況與其說是網頁設計有問題,不如說是公司管理出問題,負責的人員沒有做到確認的動作,發生問題了也沒有人員可以即時處理,無論怎麼看,都像是公司內部管理出了問題,到底與網頁設計何干呢?
戴爾的事件發生至今,最應該要負責的還是台灣戴爾的人員,分不清楚事情處理的輕重緩急,只拘泥在保住獲利與區域業務權限上,做起事來綁手綁腳,一點也沒有身為國際級企業分公司的自覺,對於保護總公司商譽似乎也沒有任何概念,只能說就是因為主事者沒有該有的格局與擔當,才會讓事件演變到今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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